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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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,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制程的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,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切实加强对食品加工流程的监督管理,保障各位员工的身体健康,特制定如下办法:

1.食品的质量安全须符合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、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满足保障人体健康、人身安全要求,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危险。

2.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、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,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、加工、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。

3.加工工艺流程科学、合理,生产加工过程严格、规范,防止生物性、化学性、物理性污染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,原料与半成品、成品,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。

4.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、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。

5.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包装、工具、设备、洗涤剂、消毒剂必须安全,保持清洁,对食品无污染,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。

6.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须身体健康、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。

7.随时抽检厨务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,对未清洁、消毒、生病等情况上岗工作的人员即时作出处罚。

8.烹饪加工严格按照《食品法》规定,做到生、熟食分开,食品干净、新鲜、不变质、

无杂质、无异味。熟食做到无夹生,无焦味,无异味,无沙、虫、头发、烟头、草绳等,蔬菜要求无老

叶、无黄叶、无烂叶,对于未达要求的相关厨务人员即时作出处罚。

9.加工工作的监察

(1) 由品检部工作人员、卫生安全监督小组成员实施执行该项监察工作。

(2) 监察小组随时随地对相关工作进行监察,并上报管理部总监

(3)加强对厨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,对举报内容查证属实(使用食材、器具、工作人员的卫生等),监督小组应按制度立即处理相关责任人,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总部、校方后勤办,对于违反卫生质量制度的个人、区域予以惩罚,情节严重则开除。

10.贵司可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我饭堂的食物原料、加工流程、出品进行抽查,我司的监督小组成员定期和贵司沟通,以及时、有效地解决问题。